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在成都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此项新政的推出,标志着成都公安全面落实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四川各市州人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到四川省内其他地区的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可以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另外,由于现在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暂无法制作双语证件。因此,甘孜、阿坝、凉山地区群众暂不能在成都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对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到成都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公民,凭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证明之一,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具体包括: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