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五华宾馆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五华县分厅(网址:http://wsbs.meizhou.gov.cn/portal/website/index.action?areacode=441424),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计生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和受理决定书;没有被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受理决定书》。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及决定
在2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时间及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个工作日内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后,在10个工作日后到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卫计窗口凭受理通知书及领件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和相关材料。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