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符合范围条件之一: (1)、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审批; (2)、县管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3)、机电排灌(新建、重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装机100千瓦以下(不含100)且流量50m3/s以下;5000-10000亩灌溉泵站和水轮泵站; (4)、小水电(新建、重建、改造、扩建)初步设计装机1000千瓦以下(不含1000),其中新建电站附属水库库容1000万m3以下或坝高50m以下; (5)、设计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 (6)、小型农水工程; (7)、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满足全部技术条件: ①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②已妥善处理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 ③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的其他规定 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技改项目除外)。
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pdf版本)
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pdf版本)。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加盖试验单位公章,提供纸质材料。
加盖科研和相关厂家单位公章。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非必备)加盖当地政府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xls文件)。
加盖勘测、设计单位公章,提供纸质原件。
非必备文件,如有,需提供纸质材料。
军事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提供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
绝技材料
提供航道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提供纸质材料。
相关政府意见文件,纸质和扫描件
纸质和扫描件
如有,提供纸质和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