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
1、由办理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
2、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告知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
3、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
4、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