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厅或管辖派出所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逐级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核后办理。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公人口明发〔2016〕80号)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办理地点:
滨海新区公安局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