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男职工第二胎有陪产假吗
有的。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满足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需求,促进计划生育。
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陪产假
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