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求助成都工商部门,现在有多个渠道可以接受其投诉,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31。
是投诉举报要及时。消费者在事发后应尽早向食药监部门反映,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处理。
是反映事件要详尽。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店名、地址,还要有具体的违法事实,以便能及时立案查处。
是证据资料要齐全。如果食物被吃掉了,那么在投诉举报前,也要尽可能收集有关证据,例如问题产品包装、销售票据等,以便查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