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通行证:夜间通行证仅针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夜间通行证的车辆,每日22时至翌日7时可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每日19时至翌日7时可在外环线上通行,每日22时至翌日4时可在快速路通行,但不包括其它设有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交通标志的道路。
1.夜间通行证按需申领: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区域,使用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企单位,可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后核发夜间通行证。
2.夜间通行证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通行需求,由商务、工-信、建设、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上级主管部门对运输需求进行认定,由环保部门对车辆所属的排放标准进行认定,最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电子通行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使用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企事业单位,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向商务、工-信、建设、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市、区主管部门提出运输需求。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为申请单位开设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证互联网申办系统用户名称、账号、密码;
第二步:申请单位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tj.122.gov.cn)页面右下方友情链接处,点击“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证申请系统”,利用授权的用户名称、账号、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点击添加车辆,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并提交审核。
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辆类型、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记日期必须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内容一致。其中,车辆型号依据车辆登记证书第7项“车辆型号”录入,或依据行驶证“品牌型号”英文型号部分,车辆型号中不得输入中文字符;发动机型号为车辆登记证书第12项内容,不同于行驶证中“发动机号”,填入“发动机号”的视为无效数据。
运输目的地所在区可选择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运输目的地地址要求详细、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步: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通过后,“状态”一栏显示通过,可下载通行证文件。审核不通过的,“状态”一栏显示不通过,“原因”一栏显示未通过原因。
第五步:自助下载打印通行证,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明显处,以备交警路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