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网站进行申报,确认阅读协议,填写项目信息。2.申请:申请人按照步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上报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同意受理并接收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修改。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在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要求,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取证:通知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