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阿里地区城镇户口或持有阿里地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明并在当地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具有稳定收入并有缴纳租金能力的人员;
2、家庭成员年收入或月收入低于阿里地区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在阿里地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阿里地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当年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租住房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已纳入城镇和棚户区改造家庭以及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政策的在职干部职工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劳动或工作合同和收入证明;
4、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住房情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