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
2、转移基金到帐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即时办理。
2、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在4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审核失业待遇,户口在哈尔滨市 。
本事项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支持网上预约;不支持物流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