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点:咸阳市渭城区咸宋路车辆管理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第五款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