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等。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三)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四)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五)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六)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七)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首先,企业年金是养老金的一部分。
其次,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但是,企业年金并非社会保险,也并非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企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