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银行,是指依据合同为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或为信用卡收单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
1、要与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商户应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合作,并与其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了解基本的银行卡受理常识和安全防范要求,积极配合签约收单机构开展商户管理、日常巡检、机具维护等工作,依法合规使用收单机构提供的刷卡结算服务,不从事信用卡套现或协助持卡人套现等违法违规活动。
2、要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和安装POS机。POS机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基本设备,应由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必要的身份证明资料并经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商户应从正规渠道申办和安装POS机,不从网络、不明或可疑渠道购买POS机,自觉抵制“一证下机”、“一机多费率”、“资金即刷即到”等违规宣传和广告。
通过非正当、违规渠道安装POS机,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刚开始安装时,资金可能到账正常,但随着账户内资金增加或有大笔资金后,就可能被不法机构、不法人员卷款跑路,出现到账不及时、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后果。
3、出现刷卡结算资金不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