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办理港澳个人游二次签注
在工作日内,市民可24小时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自助办理厅自助受理服务区自助办理港澳个人游通行证二次签注的受理、交证、缴费、领证等业务。
自助办理厅目前共设有自助填表机、自助受理机、自助发证机等,可实现无人工的填表、提交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申请、缴费、提交证件、领证以及查询办证进度等多项功能,在工作日24小时为办证市民提供服务。
目前出入境管理分局设置的两台自助受理机仅可受理我市常住居民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申请,不能受理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区内异地就近办证人员等申请。由于目前自助受理机尚未实现零钱找补功能,在办理自助申请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零钱投币缴费(收费标准为香港个人游签注20元∕一次、香港个人游签注40元∕二次、澳门个人游签注20元∕一次)。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在自助办理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时,请注意查阅通行证的有效期,有效期超过一年的,自助受理机默认受理一年有效的签注;有效期超过三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自助受理机默认受理三个月有效的签注;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则无法在自助受理机上完成申请,需要在工作时间在办证大厅申请证件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