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司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
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灭失的;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质量问题退车的三种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登记。
二、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