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3号(215医院往西100米)
电话:029-33880679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长虹南路9号(秦都公安分局院内北二楼一层大厅)
电话:029-33880579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94号(渭城公安分局门口东侧)
电话:029-33880393
咸阳市三原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南大街中段县府巷13号(县公安局门口东侧)
电话:029-3228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