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要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应当向管辖区域内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批通行。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1号
四、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购买单位、销售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运输单位需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销售单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