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④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二、办理机构
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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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原件,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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