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城管局局官网(http://www.szum.gov.cn)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市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目录中所列材料电子版。
2.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不予受理,同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
3.审查
受理后,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勘察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和现场勘察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办事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填写《深圳市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申请表》2份,及申请材料目录中所列材料。表格可在市城管局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或在市城管局网站(www.szum.gov.cn)上免费下载,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2.受理
依法不需要审批的,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的机关;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出决定;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勘察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和现场勘察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办事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