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单位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需要盖公章,然后于职工退休当月5日前调取档案,一并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审核,同时需要缴纳档案代管费用;
2.缴纳退休人员当月的社保费;
3.当月月底的时候到退休办领取《退休待遇核定表》,通常是2份,1份是原件留在档案管理科,另外1份留给本人的,同时需要缴纳办理医保退休费用;
4.在办理好退休的次月20日左右的时候,需要把《档案代理证》原件交给档案管理处,并领取退休金银行卡。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
(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三)《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