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市征地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对全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省政府批准的六安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6.28%,其中霍邱为17.02%,市区(金安、裕安两区范围内)为16.64%,霍山为16.48%,寿县为16.34%,叶集为15.89%,舒城为15.86%,金寨为15.18%。
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
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
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
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