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86060096、8606097。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5、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扬州居民
2、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