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178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7元每小时。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1380元、1260元,对应调整为1780元、1650元、1550元;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7元、14.4元、13.2元,对应调整为18.7元、17.4元、16.3元,同时要求各市(州)从省政府发布的三档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标准执行。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等14个区、县执行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每小时18.7元的标准;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8个县(市)执行每1650元(每日75.86元)、每小时17.4元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