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批准的制作并发放《前往港澳通行证》,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1)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2)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3)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4)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5)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6)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或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三、办理材料
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往来内地通行证。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人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出具。
贴有申请人和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申请事由填写香港“超龄子女”,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须在港澳关系人姓名栏签署姓名。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