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察、集体会审(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现场勘察记录表》、《集体会审记录表》、《专家评审意见》等法律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现场勘察记录表》、《集体会审记录表》和《专家评审意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