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包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28条、第34条、第3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第53条、第54条
3.《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4.《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第49条、第50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第37条、第38条
6.《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第46条、第47条、第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