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社保机构
申报条件:已死亡
办理所需证件:
1、死亡证明原件;
2、《离休、退(职)休及遗属减少表;
3、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继承资格证明
办理流程:
1、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单位(参保单位或社区)在死亡人员去世次月的1-19日携带死亡减员材料到参保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手续。
2、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减员,维护直系亲属信息,打印《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
3、离退休人员待遇终止。
收费标准:0
办理地点:社保机构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