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受理地点:咸阳市渭城区咸宋路车辆管理所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