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4S店事前告知客户出售的车辆是展车的,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没有告知,当新车出售的,是属于欺骗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作为普通的消费者
如果是普通的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从质量、材质、性能、用途等方面便可以发现该商品和自己本来要购买的商品存在出入,即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是存在质量瑕疵的,此时可以认为认定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的,理所应当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具体地,消费者可以按以下主张赔偿:
(1)购买到一般商品种类的假货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商家应直接赔偿五百元。
(2)购买到食品领域的假货时,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向商家索要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十倍赔偿。
2、职业打假人
而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买到假货时的法律权利则不能完全与普通消费者应有的法律权利等同,因为职业打假人是以赚钱为目的打假,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财物的行为,专门利用相关赔偿的法律条文谋生的人,本质人而言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这一群体不是必然能获得商家相应的劣质商品的赔偿,需要细分所购买商品的种类。
实践中,职业打假人是否获得相应赔偿按以下处理:
(1)职业打假人在一般的商品领域买到假货时,并没有明文规定能拥有赔偿请求权;
(2)但是职业打假人购买到的是假药或者劣质食品,根据2014年1月最高法就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发布的司法解释,“知假买假”索赔是合法的,该《规定》明确表示“知假买假”不影响职业打假人主张其消费者的权利,因此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买到假货了也同样能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