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出具委托书)。
申请人本人到伊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