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所示:
(一)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并要加上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如邻居的证人证言以及医院出具的验伤报告等;
(二)到法院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提交其诉讼状以及证据,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书;
(四)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五)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