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不收费
20 (工作日)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登录http://qxwb.huizhou.gov.cn/wsbs_hyq/portal/home.seam,上传电子材料。
1.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2.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执业医师注册许可重新注册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1《执业医师注册许可重新注册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