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地址变更手续
如果家庭住址变更,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将户口簿也变更到新地址。
变更时,持户主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新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变更四项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立即就可以办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