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二、办理地点
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三、办理材料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书应由筹备组成员签名。内容应包括: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名称;申请登记的理由;成立的可行性、宗旨、业务范围;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等。
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可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
如实填写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需要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须提交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需由法人代表人及监事签字。
需要有一年以上办公场所使用权的证明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
依照表格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