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房屋类提取条件:

1、购买、大修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

3、偿还自住购房贷款本息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离休、退休的、退职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调离本市并迁出户口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农业户口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9、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10、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核心”出具证明

2、职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相关主题

猜你喜欢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