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第十八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人民法院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竞买人以及其他能够确认竞买人真实身份的信息、密码等,应当予以保密。
保证金规则
(一)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竞拍,均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二)缴纳方式:支付宝余额或者余额宝中有足够的钱款,可直接用于缴纳保证金,也可使用银行卡交保,超过5万的金额建议在电脑端使用银行卡网银交保。
(三)锁定期限:司法拍卖保证金缴纳后,如竞拍成功,保证金直接转到处置单位账户,如竞拍失败,保证金在72小时内解冻,如果是银行卡直接缴纳,会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到银行卡,如退回银行卡失败可直接到支付宝账户中查看。
(四)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拍后(拍卖结束前)也可以交保证金,建议在开拍前1-2天缴纳保证金,以免交保出现问题导致错过拍卖。
(五)缴纳保证金成功即是报名成功,交保后如果不出价,保证金会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