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分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到窗口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
预受理。收取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要求补正,符合条件的,收下申请材料提交给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受理。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计划安排考试。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4.决定。申请人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类别:出租车)》;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许可。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报名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预受理。报名窗口收取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要求补正,符合条件的,收下申请材料提交给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受理。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计划安排考试。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4.决定。申请人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类别:出租车驾驶员)》;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许可。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