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成都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1.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
2.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缴纳社保: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