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车撞坏了在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
自己车撞坏了,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因为交强险是赔付三者的,修自己车,需要购买商业车损险。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除外,事故是双方事故,同等责任,双方都有购买交强险,并且双方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交警会判互碰自赔。这样,保险公司基本都会使用交强险赔自己的车。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
二、交强险的定责赔偿
1、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而对于自己全责的案件,如果无责方为机动车,那么对方的交强险中无责限额还能对己方的损失进行赔付,但如无责方是非机动车的,那么己方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即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财产损失的赔偿由车辆损失保险理赔,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