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网上两种方式提出申请,根据“四、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提交申请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国土资源厅窗口(http://www.gdbs.gov.cn/sites/szck/gdsgtzyt/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获得《申办回执》。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审批审查或者现场核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要求做好资料提供工作。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测绘作业证。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网上两种方式提出申请,根据“四、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先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国土资源厅窗口(http://www.gdbs.gov.cn/sites/szck/gdsgtzyt/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初审文件,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3)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窗口提交申请后,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没有被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回执》。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审批审查或者现场核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要求做好资料提供工作。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测绘作业证。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