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资助范围:具有武侯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资助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3、申请办法:向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并经有关银行终审后发放贷款。
二、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范围: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申请办法: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公示后,报中国教育基金会终审确定资助资格并划拨资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
三、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
成都市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
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孤儿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参照同期同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收保育教育等费用。
四、义务教育:“三免一补”
免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免作业本费:在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全部免除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小学、初中所有在校在籍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此外,成都市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并在成都市三圈层8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受助学生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提供膳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