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域名抢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并且提交文件,由机关机构作出裁决。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五条 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机构裁决注销域名或者裁决将域名转移给投诉人的,自裁决公布之日起满10日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予以执行。但被投诉人自裁决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相关争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暂停执行。
对于暂停执行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视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有证据表明,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执行和解协议;
(二)有证据表明,有关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已经被驳回或者撤回的,执行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
(三)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判,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该裁判。
1、域名抢注
域名抢注是指对于在域名投资者或网上业务者注册前,一些具有潜在价值的域名被他人抢先注册的行为。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行为:
(1)全新抢注
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例如,天涯网创立时还没去注册属于自己的域名时,就已经被他人注册了www.tianya.com的域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2)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成属于自己的新域名
如果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视作另一种抢注。
在我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
2、通用网址抢注
通用网址是指对于最方便、快捷的网址在网络投资者、业务者注册前被人抢先注册,是一种类似中文域名的地址解释服务。
3、无线网址抢注
无线网址抢注是指移动终端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 直接访问企事业单位相关WAP网站或发送无线网址与注册该关键词的企业的关键词寻址技术在投资者和业务者之前被他人抢先注册。
4、短信网址抢注
短信网址抢注是指用SMS短信快速访问互联网的寻址方式在投资者和业务者之前被他人抢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