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a)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方式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b)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c)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只需带齐相关资料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厅受理。
2、受理
a)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相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b)补正材料。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的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业务办理告知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退办通知书》,待申请人下次补齐资料后予以办理。
c)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应受理申请人相关申请,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及号牌。
3、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查询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查询方式与申请方式一致。
4、获取办理结果
a)经实施机关审核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于申请办理业务当日核发证件。
b)经实施机关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业务办理告知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退办通知书》,待申请人下次补齐资料后予以办理。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材料
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入境的凭证
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