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铁轮、履带等有损路面的车辆只允许短途行驶公路;大型机械行驶公路已采取了公路防护措施和交通安全措施;(2)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3)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4)申请事项属潮阳区范围内。
二、办理材料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①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④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影响交通安全的;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包括通行线路和时间、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提交。
4R或4D,车对角线车前、后45度角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