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购置的车辆,可以网上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影像资料,直接申领临时号牌。
2、对新购置车辆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时号牌,无需再次提交相关证明。
3、对车辆转出后未办理转入、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