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是可以持居住证办理出国证件
办理对象
在我市凭居住证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人群
申报材料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所提交的居住证应由扬州市公安机关(包含所辖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或变更。
3、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办理机构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514-87055079
办理地点:扬州市盐阜西路22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证件
可办理证件种类
1、普通护照;
2、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签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