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了费,但未缴到个人账户
今年4月底,48岁的陈先生被我市某公司劝退后,失业在家。
工作期间,公司每个月都按期从他工资中扣除约25元的失业保险金保费。他认为,自己至少可以领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7月1日下午,记者随陈先生来到石峰区失业保险办公室咨询。经查询,工作人员发现,陈先生是农村户口,公司并未为他以非农业人口身份办理失业保险,他只能算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上述人员失业后,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其数额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1年,可领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按此计算方法,陈先生2018年9月份与原东家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满3年,其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计算时间为3年×1个月/年=3个月,我市城区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为1112元,陈先生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112元×3=3336元。
非农业人口个人月缴20余元,失业保险金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