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已于2007年率先展开共有产权住房探索,将经适房的建设用地由划拨变为出让、供应分配由政府包揽包办变为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目前该市已有千余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功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去年3月,淮安成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当地从去年9月开始,对此前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进行了三方面创新——
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货币补贴,供应对象直接到市场购买定向目录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个人出资不低于60%。
由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支持,共同购买定向目录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个人出资不低于70%,企业、政府出资分别不高于20%、10%,形成个人、企业、政府三方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是个人与企业两方共有,个人出资不低于70%的条件下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与企业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盘活政府积压资产。
如此,困难家庭购买能力弱、房源选择面窄等问题均得以破解。
此外,南京市决定转变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模式,将向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方式转变。该市拟加大在经营性用地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力度,对部分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出让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和征收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