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认证的办理机构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黑龙江省内唯一的学历认证机构,面向全省开展全国高等教育学历和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信息认证服务工作。
二、学历认证的重要意义
学历认证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维护了高等学校和广大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在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定、升学考试、求职招聘、法律公正、出国移民等领域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为什么要做学历认证
在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定、升学考试、求职招聘等工作过程中,如对相关人员的学历证书产生异议或难以鉴定,则需到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由全国学历认证中心给出最终的、最权威的鉴定结果。学历认证可以由个人自己申请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另外,在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果时,也是要对学历证书进行学历认证的,如出国留学、学历公证等情况,而且由于学历认证报告的权威性,可以把报告存放在档案里,以后再涉及到报告所认证的学历证书的相关事务时可以避免因认证时间来不及而造成的影响。
四、学历认证的受理范围:
受理1981年以后毕业的(含1981年)全国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结业证书)认证和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毕业、结业证书)认证。
五、认证申请材料:
认证申请材料查询网址:
六、学历认证的办理流程和时限
认证材料审核时限: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费用为每份95元)。
七、认证报告查询及领取方式
1、高等教育学历认证进度查询网址: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网址:
3、黑龙江省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work.gov.cn/score2.aspx
4、凭毕业证原件及交费发票领取认证结果(可以代领),如有需要,可以在申请认证时办理邮寄业务,将认证结果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八、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学籍部门证明(带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同时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